首页 资讯洞口资讯 胆真大!洞口薛某驾驶报废车上路,代价惨痛!

胆真大!洞口薛某驾驶报废车上路,代价惨痛!

洞口县交警大队;掌上洞口 2020/11/13 10:43:23

11月5日上午10时许,洞口交警在国道320线洞口塘路段开展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绿色小车行迹可疑,遂将其截停至路边停车地带,上前例行检查该驾驶员及车辆证件信息。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经系统核查,发现驾驶人薛某持有B1B2D证,但其驾驶的湘DG***1小车逾期未检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且已达到报废标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03年7月,超过15年的车辆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年检,该车年检早在2019年的1月底已过期,民警随即对该隐患车辆进行依法扣留。驾驶人薛某说自己只是打算到洞口塘装点山泉水,不曾想会被交警查到,直呼倒霉,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当事人薛某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2年以后才可以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洞口交警提醒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报废机动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上路行驶是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杜绝驾驶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等车辆上路行驶,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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