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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10月30日前报名

隆回政府网 2020/10/21 9:37:44

2020年隆回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隆回县决定面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3名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绩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计划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名,招聘岗位: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益一类)。符合聘用的考生安排到现任职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面向范围

我县范围内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三、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高中或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

2.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为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男性须为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须为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任村、居委会主任的,年度考核结果采用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下同);

3.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近5年(2015年10月1日-2020年10月1日),在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含已过影响期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下午17:30止。报名地点: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栋310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线下报名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推荐初步人选并审查把关,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分别签字负责。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民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卫健、人民银行等单位意见,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

(四)相关要求

1. 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应出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好口罩。

2.报名时须填写《隆回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隆回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表彰证书及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


3. 报名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隆人社发〔2020〕19)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考试

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和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占60%,实绩考核占4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四个一批”的人员优先,同类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七、考察

组织考察组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各界监督。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继续任职至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符合条件的,换届时可作为村(社区)“一肩挑”人选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十、其他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未尽事宜,以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要求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降低资格条件选人,严禁简化选拔程序,严禁搞人情照顾。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从严查处;对选拔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注意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要求,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把发扬民主、严明纪律和依法办事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县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好源头关,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不得选聘情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杜绝弄虚作假、非组织活动发生。考核招聘对象有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的,取消资格,责令相关部门免去其职务,并启动问责程序,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8187708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9-8156277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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