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现就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机构更名及新印章启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更名情况
原“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更名为“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隆回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大队下设机构设置
综合管理中队、执法监督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车辆驾驶人管理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
三、印章更换安排
现启用下列新印章: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隆回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管理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监督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驾驶人管理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1)”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2)”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3)”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4)”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5)”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6)”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7)”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六中队”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
与原机构名称对应的旧印章同步废止,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四、印章启用时间
新印章自2026年6月10日起正式启用。
五、相关事宜说明
此前已加盖原印章的文件、案件材料等,将按公文管理规范予以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有效。
特此公告。
隆回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