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交通违法久拖未决案件采取缺席直裁的公告
为解决因当事人逃避、消极配合处理交通违法,造成案件久拖未决的现状,确保执法效果,维护法律权威,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对部分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交通违法嫌疑人适用传唤手段实施违法处罚的指导意见》(湘公交传法【2020】54号)之规定,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以下逾期未到大队接受处理的违法驾驶人进行公告,公告后七日内内仍未接受处理的案件将按规定采取缺席直裁。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12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洞口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洞口县竹市镇安南村,绘就乡村新画卷
调解“小矛盾”,筑就“大平安”!洞口公安连续化解三起矛盾纠纷
洞口高铁站!又有始发车
洞口花古街道:点亮道路交通平安灯 增添群众过节好心情
洞口站将新增3趟列车、停运2趟列车
隆回三阁司镇石笋小学,真的厉害!
隆回一楼盘,业主精装价格买房变毛坯?
隆回楼市,背后是什么?
隆回首座斜拉桥将开建,城市新地标!
隆回一贫困家庭,22000多元现金找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