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现对以下交通违法取证设备进行公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驶。路段:双洲路一校路段设备类型:人行横道监测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0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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